登记的行李
旅客行李运输在始发机场或其他登记处登记时受理。
在办理行李手续时会给旅客行李票(三联单)一部分,而另一部分固定在每个行李包装上,承运人自旅客将行李移交给承运人之时起至承运人将行李交付给旅客之时负责保管其所接收的物品。(以下简称登记的行李)
行李票
用于识别每个登记行李的存放位置,包含旅客的姓名信息,航班号,飞行日期,登记行李受理运输的始发港(站)和目的港(站)信息,行李重量。行李票也可包含其他附加的信息。
在目的站接收行李前旅客必须保管好行李票。
自将登记行李移交承运人托运之时起至行李交付旅客之时,禁止旅客再接触行李,相关部门的检查或特殊检查的情况除外。
承运人有权在旅客的登机航空站和(或)目的航空站检查托运行李重量。如果证明旅客行李超出免费运输定额或超过行李发票中标出的数量,并且没有支付运费时,承运人可以要求旅客支付相应的运费。
不推荐旅客在自己的登记行李中放入易碎食品和易腐烂食品、货币、纪念品、贵重物品、电脑、电子通行设备、货币基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公务文件、护照、身份证、钥匙和其他类似的物品。
行李中转
需中转的航班在办理行李直达最终目的地手续时应遵循俄罗斯联邦政府2014年7月10日签署的№637“关于简化海关对航空承运人承运行李货物的检查程序“的法令。
乘客携带的行李只有在出具符合关税同盟海关法的纸质版通关单时,方可办理成中转行李直达目行地方式进行运输。
此手续不免除乘客遵守关税同盟海关法和俄罗斯联邦海关法的其他要求
行李内的物品要求
登记行李的每个包装应为完好的包装,保证行李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避免对旅客、乘务组、第三者造成伤害,避免对飞机、其他旅客的行李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失。
不符合本条要求的行李不受理运输。
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影响行李完好性的,外部有损伤的,和不会对旅客、乘务组、第三者造成伤害的,不会损害到飞机、其他旅客的行李或其他财产的行李,经承运人同意后可以作为登记行李受理运输。并且在登记行李时,旅客应签字证明行李有损伤和损伤形状。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下列物品不作为行李受理运输:
- 俄联邦法律、俄联邦政府令、俄联邦国家机关的法规和命令、国际民航文件、俄联邦国际协议、入境和离境或过境国家的国家机关文件禁止运输的物品和财物;
- 各种形式的冷兵器和热兵器(包括气枪);
- 气瓶和气枪(转轮手枪)子弹;
- 爆炸物和装满爆炸物的物品,弹药,烟火制品;
- 日常生活用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
- 有毒物品,毒剂和刺激性物品;
- 易燃固体和液体;
- 腐蚀性材料和物质或酸性材料和物质;
- 磁性材料;
- 放射性材料;
- 水银;
- 野生动物与野生禽鸟;
- 可能会对旅客、飞机或飞机上的财务造成伤害,或者可能会用于实施非法干预承运人工作的其他材料和物品。
下列制品和物品可以按照限定的数量作为旅客的行李运输:
- 酒精含量不超过24%的酒精饮料;
- 酒精含量超过24%,但不大于70%的,容量不超过5升的,使用零售容器的酒精饮料- 每位旅客不超过5升;
- 放射性药剂,含酒精和卫生间用品(清洁剂,发胶,香水,花露水)的药品,仅作为体育清洁或日常清洁使用的登记行李,药品(用品)的瓶口(孔)使用盖帽封严,防止容器内的物质自动排出,容器的容量不超过0,5千克或500毫升- 每位旅客不超过2千克或2升;
- 为假肢提供动力的小型二氧化碳气瓶(重量不大于10千克),以及相同规格的备用二氧化碳气瓶(如果在运输时必须保证所需的备用量时);
- 气态二氧化碳采用小件行李运输,并且经承运人许可按登记行李运输时国际民航组织技术规程不适用的,易腐烂制品冷冻所使用干冰,每位旅客不超过2千克;
- 旅客随身携带的个人用打火机或安全火柴(登记的行李内或小件行李内禁止托运含非吸收的液体燃料(液化气除外)的打火机,以及打火机燃料和加油部件燃料。禁止航空运输引火棒)
- 心肌兴奋剂或其他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其中包括植入人体的锂电池电源装置,或作为治疗的放射性药物制剂。
下列制品和物品经承运人同意,可以作为旅客的行李运输:
- 医疗用的氧气瓶或气体瓶(重量不大于10千克);
- 转运病人的轮椅-推床或其他采用电池驱动的移动装置,移动装置电池不渗水,采用登记行李形式运输,并且电池的端子应防止短路,电池应牢固地紧固在轮椅-推床或移动装置上;
- 转运病人的轮椅-推床或其他采用电池驱动的移动装置,移动装置电池不渗水,采用登记行李形式运输,并且轮椅-推床或移动装置只能在垂直位置装载、放置、固定和卸载,电池应断电,电池的端子应防止短路,电池应牢固地紧固在轮椅-推床或移动装置上。
如果轮椅-推床或移动装置无法在垂直位置装载、放置、固定和卸载,电池应断电,电池的端子应防止短路,电池应牢固地紧固在轮椅-推床或移动装置上,则必须拆卸电池,然后轮椅-推床或移动装置则无限制条件,可作为登记行李进行运输。拆卸下的电池必须放置在其他坚硬的包装组件内,同时:
- 包装组件应避免泄漏,电池液体不会渗透;同时必须保证防止电池与底盘紧固时倾倒,或者在货舱内使用必要的紧固件紧固电池时翻转,例如:使用拉紧带,卡箍或支架紧固;
- 电池必须防止短路,在包装组件内垂直紧固,并缠绕上足够数量的自吸收材料,保证完全吸收电池内的液体;
- 在电池包装组件上必须标注上包装放置标志,标记“轮椅-推床,液体电池”或“移动装置,液体电池”和腐蚀危险标志;
- 为俄联邦水文气象部门工作人员身份的旅客水银气压计或水银温度计仅能以小件行李形式运输,气压计或温度计应包装在坚硬的外包装组件内,包装组件含密封的内垫或坚硬的不透水材料或耐损材料、不渗透水银的材料制成的袋子,这样无论把气压计或温度计包装放置什么地方,都能防止货物包装渗漏水银。
如果旅客未遵守本规程规定的运输要求和条件,由旅客对行李中禁止运输的物品或移交运输的物品负责。